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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国际关系学院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的通知

作者:      来源:      时间:2023-06-28 08:41:19      点击:310 次

校内各部门:

 

经学校批准,现将2023年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2023年总体按照现行文件开展职称评审工作

626日党委会审议并原则上通过了2023年新版职称评审文件。同时,党委会经研究决定,2023年整体继续按《国际关系学院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实施办法》(国关院发〔202112)执行,但2023年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程序根据形势发展和以往评审经验教训作了进一步的完善,主要采取以下措施优化评审程序。

1.2023年不执行连续两年申报须间隔一次的规定。

2.本着体现党委关爱,努力一次性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的原则,2023年职称评审指标投放将本着尽可能多使用空余职称岗位的原则进行投放。

3.国家规定需要通过“以考代评、考评结合”的方式取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类别,经学院同意后,可按国家有关政策参加相关科目考试。

二、2023年职称评审大体时间安排

1630日前,申报人向所在部门提出申请。

2、各部门对申报人政治思想表现、教学、科研、社会工作等方面的情况综合审议,进行择优推荐。推荐意见请于76日前以院内公文形式报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人事处)(以下简称职称评审办公室),同时请将申报人名单、各部门本学科组负责人及成员、校外同行专家名单等内容作为附件一并上报。

377日至14日,申报人分别向科研管理处、教务处、研究生处核对科研或教学成果,向人事处提交外审材料及需要说明的情况材料,如回避等。

4717日至21日,职称评审办公室组织科研管理处、教务处、研究生处、学生处、人事处审核申报材料,审核结果报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审议批准。

5724日至818日,人事处将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的代表作送校外同行专家评价,未通过专家评价的,不再参加之后的评审。

人事处负责组建校外同行评审专家库。校外同行评审专家库的产生须按以下程序建立:

1 各学科组负责人与部门负责人及部门职称评审学科组成员共同拟定名单。

2 经所在部门党政联席会或学术分委员会研究同意后,以部门名义推荐。

3 各部门推荐的校外同行评审专家数为8-10名(原则上应为正高职称,如有特殊情况另行说明)。

4 校外同行评审专家的产生由人事处组织,在纪检部门监督下,由教代会执委在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相关参与人员须严格执行保密以及相关工作要求。

6821日至31日,各学科组开展评审工作。

学科组评委应为59人,一般由本学科校内教授组成,至少有1名校外专家参与评审。各学科组须在评审会召开前2天,将评委名单、评审时间、地点等向职称评审办公室报备,职称评审办公室视情况派人员列席。

79月上旬,学院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组织评审,评审结果进行公示。

810月初,人事处将申报人材料送北京市教师职务专业学术评议委员会评审。

三、申报人需提交的材料如下:

(一)《高等学校教师职务申报表》或《专业技术职务申报表》一式两份(附电子版),请严格按照填报要求填写《申报表》(见附件1);科研成果填写几点说明(见附件2)。

(二)相关证书复印件一份(请附证书等材料清单)。

(三)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另需提交以下材料一式五份:

1、本人代表性学术成果2篇(部)(原件或复印件均可)

2、《专家鉴定意见表》

3、代表性学术成果摘要

4、《申报专业技术职务评审鉴定成果目录》

四、2024年执行新版职称评审文件,新版职称评审文件的印发另行发文通知。

 

联系人:吴颖胜;联系电话 :1591

特此通知。

 

   附件1: 高等学校教师专业学术评议需下载材料

附件2:关于专任教师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表中科研情况填写的几点说明


 


 


 


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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