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最新通知 » 关于学院2023年职称评审工作的补充通知(一)

关于学院2023年职称评审工作的补充通知(一)

作者:      来源:      时间:2023-07-07 08:40:02      点击:98 次

校内各部门:

《关于开展2023年国际关系学院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的通知》下发后,各院系和相关教师十分关注。76日,北京市教委在官网上公布了《关于开展2023年度教师系列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其中《北京市高等学校教师职务专业学术评议报送材料要求》与以往年相比有个别重要调整。为回应教师关切及时告知北京市政策变化,就2023年职称评审工作补充通知如下:

一、《北京市高等学校教师职务专业学术评议报送材料要求》中对业绩成果材料的代表作要求为“参评人需提交任现专业技术职务后,取得的能反映本人学术水平的代表作(含著作、论文、教材、研究报告等)两至三册(篇),其中申报正高级须提交三篇。”,申报正高级填写的《专家鉴定意见表》(表样)与往年相比也有变化,申报正高级的老师需重新填写提交(表样附后)。

二、《国际关系学院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实施办法》(国关院发〔202112)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主讲课程中,近3年在教学质量综合评估中有2次成绩排名在学院最后10名的”情况,统一由学院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审核认定。

联系人:吴老师;联系电话 :1591

特此通知。

附件: 《专家鉴定意见表》

人事处

2023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