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相关部门:
按学院工作安排,为做好2023年专业技术职务初聘工作,请2023年新入职的符合初聘条件的专任教师和专业技术人员(具体名单见附件1)填写《初聘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附件2)(初聘表填写说明见附件3),未满试用期的新入职老师,待试用期满后,再行开展初聘工作。
各部门按要求签署部门意见及盖章后,于12月8日(下周五)前统一提交到人事处310室。
联系人:吴老师;联系电话:1591。